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校園生活

國務院147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

發(fa)布:2012-11-08

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
中(zhong)華人民(min)共和國國務(wu)院令 (147號(hao))

  第一章 總則

  第一條 為了保(bao)(bao)護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(de)安(an)全,促進計算機的(de)(de)應用(yong)和(he)發展,保(bao)(bao)障社會主義(yi)現(xian)代化(hua)建設的(de)(de)順利(li)進行,制定本(ben)條例。

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(cheng)的(de)(de)計(ji)算(suan)機(ji)信息系(xi)統,是指由計(ji)算(suan)機(ji)及其相關的(de)(de)和(he)配套的(de)(de)設(she)備、設(she)施(shi)(含(han)網絡)構成的(de)(de),按照一(yi)定的(de)(de)應用目標和(he)規則(ze)對信息進(jin)行采集、加工、存儲、傳(chuan)輸、檢索等處理的(de)(de)人機(ji)系(xi)統。

  第三條  計算機信(xin)息(xi)系統(tong)的安(an)全保護(hu),應當(dang)保障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(he)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shi)(含網絡)的安(an)全,運(yun)行(xing)環境的安(an)全,保障信(xin)息(xi)的安(an)全,保障計算機功(gong)能的正常發揮,以維護(hu)計算機信(xin)息(xi)系統(tong)的安(an)全運(yun)行(xing)。

  第四條 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的安(an)全(quan)保護(hu)工作,重點(dian)維(wei)護(hu)國(guo)家事務、經濟建設、國(guo)防建設、尖端(duan)科學技術等重要(yao)領域的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的安(an)全(quan)。

 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統的安全保護,適用(yong)本條例(li)。

  未聯網的微型(xing)計算機的安全保護辦(ban)法,另行制定。

  第六條 公(gong)安部主(zhu)管全(quan)國計(ji)算機信息(xi)系統安全(quan)保護工作。

  國家(jia)(jia)安(an)全部(bu)、國家(jia)(jia)保密局(ju)和(he)國務院其(qi)他有關部(bu)門,在國務院規(gui)定的(de)職(zhi)責范(fan)圍內(nei)做(zuo)好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系統安(an)全保護(hu)的(de)有關工作(zuo)。

 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(ge)人,不(bu)得利用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從事(shi)危害國家利益(yi)、集體(ti)利益(yi)和公民合法利益(yi)的活動,不(bu)得危害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的安全。 

  第二章 安全保護制度

  第八條 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應(ying)用,應(ying)當遵守法律、行(xing)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(guan)規定。

  第九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安(an)(an)(an)全(quan)等級保(bao)護。安(an)(an)(an)全(quan)等級的劃分標準和安(an)(an)(an)全(quan)等級保(bao)護的具體辦法,由公安(an)(an)(an)部會(hui)同有關部門制定(ding)。

  第十條 計(ji)算(suan)機(ji)機(ji)房應當符合國家(jia)標(biao)準和國家(jia)有(you)關定(ding)。 在計(ji)算(suan)機(ji)機(ji)房附近施工(gong),不得危害(hai)計(ji)算(suan)機(ji)信息系統(tong)的安(an)全。

  第十一條 進行國(guo)際聯網的(de)計(ji)算機(ji)信(xin)息系(xi)統,由計(ji)算機(ji)信(xin)息系(xi)統的(de)使用單(dan)位(wei)報(bao)省級以上(shang)人民(min)政府公安機(ji)關(guan)備案。

  第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寄計(ji)算機(ji)信息媒體進(jin)出境(jing)的,應(ying)當如實向(xiang)海(hai)關申(shen)報(bao)。

  第十三條 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(xi)統(tong)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(quan)安全(quan)管理制度,負責(ze)本單位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(xi)統(tong)的安全(quan)保(bao)護工作。

  第十四條 對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中發生(sheng)的(de)案件,有關使(shi)用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縣級以上人(ren)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(gao)。

   第十五條 對(dui)計算(suan)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(gong)安全的其他有(you)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,由公安部歸口管理。

   第十六條 國家對(dui)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(an)(an)全(quan)專用產(chan)品的銷(xiao)售實行許(xu)可證制(zhi)度。具體辦法由公安(an)(an)部(bu)會(hui)同(tong)有關部(bu)門制(zhi)定。

  第三章 安全監督

 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(gong)作行使下列(lie)監督職(zhi)權(quan):

   (一)監(jian)督、檢查、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(an)全保(bao)護工作;

   (二(er))查處(chu)危害計算(suan)機(ji)信息系統(tong)安(an)全的違法犯罪案件;

   (三(san))履(lv)行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(tong)安全保護(hu)工作的其(qi)他(ta)監督職(zhi)責。

  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發(fa)現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隱患時,應當及時通知使用單位采(cai)取安全保(bao)護措施。

   第十九條 公安部在緊急(ji)情(qing)況下,可以就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(quan)的特定事項(xiang)(xiang)發布(bu)專項(xiang)(xiang)通(tong)令。

  第四章 法律責任

 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機(ji)關處(chu)以警告(gao)或者停(ting)機(ji)整(zheng)頓:

  (一)違反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系(xi)統(tong)安(an)全等(deng)級保護制度,危害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系(xi)統(tong)安(an)全的;

  (二)違(wei)反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國(guo)際(ji)聯(lian)網備案制度的;

  (三)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告(gao)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(jian)的;

  (四)接到公(gong)安機(ji)關要求(qiu)改進安全狀況的(de)通知后,在限(xian)期內拒不(bu)改進的(de);

  (五(wu))有(you)危害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全的(de)其他行為的(de)。

   第二十一條 計算(suan)機(ji)(ji)機(ji)(ji)房(fang)不(bu)符合(he)國家(jia)標準(zhun)和(he)國家(jia)其他(ta)有關(guan)規(gui)定的(de),或者在(zai)計算(suan)機(ji)(ji)機(ji)(ji)房(fang)附(fu)近(jin)施工(gong)危害(hai)計算(suan)機(ji)(ji)信(xin)息(xi)系統安全的(de),由公(gong)安機(ji)(ji)關(guan)會同(tong)有關(guan)單位進行(xing)處理。

   第二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寄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媒(mei)體(ti)進出(chu)境,不如實向海關申報的(de),由(you)海關依(yi)照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和本條例以(yi)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的(de)規定處理。

  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入計算(suan)機病(bing)毒以(yi)及其他有害數(shu)據危害計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安全的(de),或者未(wei)經許(xu)可出售計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安全專(zhuan)用(yong)產品(pin)的(de),由公安機關處(chu)(chu)以(yi)警(jing)告或者對個人處(chu)(chu)以(yi)5000元以(yi)下的(de)罰(fa)款、對單(dan)位處(chu)(chu)以(yi)15000元以(yi)下的(de)罰(fa)款;有違(wei)法所(suo)得的(de),除(chu)予以(yi)沒收(shou)外(wai),可以(yi)處(chu)(chu)以(yi)違(wei)法所(suo)得1至3倍的(de)罰(fa)款。

   第二十四條 違(wei)反(fan)本條例的(de)(de)規定,構成違(wei)反(fan)治安管理(li)行(xing)為的(de)(de),依照(zhao)《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治安管理(li)處罰條例》的(de)(de)有關規定處罰;構成犯罪的(de)(de),依法(fa)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(zu)織(zhi)或(huo)者(zhe)個(ge)人違反本條例的規定,給國家、集體或(huo)者(zhe)他(ta)人財產(chan)造成損失的,應(ying)當(dang)依法承擔(dan)民事責任。

   第二十六條 當(dang)事人(ren)對(dui)公安機關依照本條(tiao)例所作出(chu)的具體行(xing)政(zheng)行(xing)為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(xing)政(zheng)復或者(zhe)提起行(xing)政(zheng)訴訟(song)。

   第二十七條 執行(xing)本(ben)條例的(de)國家公(gong)務員利用職權,索取(qu)、收受(shou)賄(hui)賂或(huo)者(zhe)有其他違(wei)法(fa)、失職行(xing)為,構成犯罪(zui)的(de),依法(fa)追究(jiu)刑事責任;尚(shang)不構成犯罪(zui)的(de),給予行(xing)政處分。

  第五章 附則

 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(de)含(han)義:

  計(ji)算(suan)機(ji)病(bing)毒,是指編制(zhi)或(huo)者(zhe)在計(ji)算(suan)機(ji)程序(xu)中插入的破壞計(ji)算(suan)機(ji)功能或(huo)者(zhe)毀壞數據,影響計(ji)算(suan)機(ji)使用,并能自(zi)我(wo)復制(zhi)的一組計(ji)算(suan)機(ji)指令(ling)或(huo)者(zhe)程序(xu)代碼。

  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(an)(an)全專用(yong)產品,是指用(yong)于保護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安(an)(an)全的專用(yong)硬件和軟(ruan)件產品。

  第二十九條 軍隊的計算(suan)機(ji)信息(xi)系統安全保護工(gong)作,按照(zhao)軍隊的有(you)關法規執行。

  第三十條 公安部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(ding)實施辦法。

 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(ri)起(qi)施行(xing)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中(zhong),請等待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